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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四十二章 认识,还深爱过

“斯年,你少喝点酒。”

总统套房,傅斯年已经不知道喝着第多少杯酒。

餐桌上郁芷柔所说的那番话,无疑再一次勾起了他对傅婉儿的怀念。

是的,他亲爱的妹妹就是那样温婉的性子,待谁都好,不让任何人难堪。

可偏偏就是这样一个美好的姑娘,最后惨死在苏樱手里,他如何原谅的了!

仰脖,将杯中的酒一饮而尽,傅斯年双眸猩红。

想着这些天对苏樱的好,甚至为了在医院留下,在自己的胳膊上划开一道口子,傅斯年冷笑不止。

傅斯年,你果然过不了苏樱这一关吗?

没用!

郁芷柔见傅斯年不听劝,也不多言,找来了医药箱,为傅斯年包扎手上因震碎桌子而留下的伤口。

“斯年,我知道你心情不好,所以,你跟我一块儿去拍电影吧。”

“我们会在多个地方拍摄取景,你跟着我一块儿去,全当散心了,好吗?”

苏樱说的对,这一生,傅斯年最爱的女人就是君诗墨,不可能对她郁芷柔有半点儿女私情。

可若是不让这二人相处,又在适当的时机吹吹耳边风,谁还能保证傅斯年一定会情比金坚?

她还真就不信了,有了傅婉儿那件事,傅斯年能全心全意接受苏樱!

傅斯年没有在第一时间回答郁芷柔的话,只是眼神有些涣散的望着手上的伤口。

苏樱身上,还有伤呢。

他身边有郁芷柔为他包扎,谁来为她换药?

该死。

傅斯年暗骂一声,为什么还要关心那个女人的死活?

为什么!

她就应该死,死无葬身之地也无法泄去他心头之恨!!

苏樱一直等到日落西山,都没有等到傅斯年再次回来。

肚子饿的咕咕叫,浑身是伤的她也不愿意去厨房做饭,正要去二楼休息,不想有人进来了。

“苏樱,好久不见~”

这翘着兰花指正跟她打招呼的人,不是沈昂又能是谁?

苏樱缓慢的挪着步子,为沈昂倒了一杯清水,“哪里有好久不见,你不是才把我的命从鬼门关上捡回来吗?”

沈昂讪笑,真是的,这个苏樱一点都不可爱,他这明明是为了热络两个人的感情才说的这话嘛。

“斯年出差去了外地,这段时间由我来照顾你。”

喝了口清水润润嗓子,沈昂放下了药箱,“包括照顾你的饮食起居,还有你伤口的愈合。”

“所以,我们又可以同住在一个屋檐下咯。”

呵——

苏樱是该笑呢,还是该笑呢?

傅斯年竟然这么放心他的女人跟别的男人共同生活在一起,是对她放心还是对沈昂放心?

说来,自与傅斯年结婚以来,她跟沈昂一块儿相处的时间都要比傅斯年多。

真不知道她嫁的人是傅斯年还是沈昂——

还有,傅斯年真的去出差了吗?

她可不信呢——

“沈先生,我和傅斯年之前是不是就认识?”

苏樱明眸望着沈昂,赤裸而又直接。

如果不认识,与傅斯年相处的过程中,怎么总会有熟悉的感觉?

好似料到苏樱一定会问这个问题,沈昂英秀的眉毛颦住,良久才回道:“认识。”

“不仅认识,还深爱过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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