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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八十五章 疼不疼啊

尤鋆工作室的律师团很有信心。

其中一个说:“起诉书里面的很多材料都是需要公证的,要完成起诉,证据准备起来也不是一天两天。”

另外一个说:“就算起诉书做好了,法院受理也需要时间,可以想办法拖一拖进度。”

再一个接腔:“即便受理了,立案也需要时间。”

最后一个说:“这样一来电影早就已经上映了。”

律师团的一致意见,是根本不需要担心工作室刚刚收到的律师函。

尤其是在他们被告知,带头“闹事”的,是个刚刚成年的小姑娘之后。

月姐是用来介绍回一笑的。

律师团难免就生出一种杀鸡焉用宰牛刀的感叹。

月姐听完了律师团的意见最后,做了一句话的总结:“所以,就算真的想告也不可能在上映之前立案是吧?”

电影上映完了,再出纠纷,就不是致命的打击。

只要票房不受影响,就不可能会血本无归。

“来不来得及,是我们需要考虑的事情,你们需要考虑的,是能不能打得赢。”这是明大状开门进去说的第一句话。

不轻不重的语气。

云淡风轻的表情。

尤鋆工作室律师团的人齐刷刷地把视线投到门口。

四个律师里面的前三个,异口同声地喊了一声:“明师兄?!”

之所以要用两个标点,是因为三个人的语气不太一样。

有人疑惑,有人难以置信。

慢了半拍的第四个律师面带思索地问另外三个:“你们之前聊的那个传奇师兄?”

喊师兄的那三个人,都愣着没有回答。

但他们的表情,已经足够说明这一切。

明星倒是也没有想过,尤鋆工作室的律师团的有这么多认识他的人。

明星的表情淡淡的,他并不因此感到意外。

不管是在大夏法学院,还是在北大法学院,认识他的人,总比他认识的,要多得多得多。

不管在哪个学校念书,明星都会留下点传奇或者传说。

这并非他的本意,以至于具体流传了什么内容,他自己都不太清楚。

现场有点安静,状况外的律师又来了一句:“你们的传奇师兄不是没办法上庭吗?”

第四人问的是另外三个律师团成员,眼睛却直勾勾地盯着明星。

像是多看几眼,就能辨别真伪似的。

“我是没有律师证,还是有什么语言或者身体障碍,我为什么不能上庭?”明星给予了回应。

还是举重若轻的表情和语气。

另外三个律师反应过来,赶紧过来打招呼。

打完招呼,先前最有信心的,说准备起诉书要很长时间的那个律师,表达了自己心里的困惑:“明师兄不是一直致力于英美法系的法理研究吗?”

“我如果没记错的话,我的研究方向,是大陆法系的。”

明星当然不可能真的记不清自己的研究方向,就是变向地提醒一下对方律师。

英美法系是和大陆法系相对应的法系。

中国是大陆法系。

大陆法系讲究成文法,英美法讲究判例。

大陆法系,以法条为主,使用演绎的论证方法,审判权由审判人员统一行使,以书证为主要证据来源。

与之相对应的,英美法系,则使用了归纳论证,审判权交由法官和陪审员分工,证据来源,也是以认证为主。

所以,律师这个职业,并不是放之四海而皆准的。

到了不同的国家,就要适应不同的法系。

明星的主要工作,是法理研究。

由于记忆力异于常人,明星总是能用最快的时间,找到最多对己方有利的判例。

这听起来,并不是一件多么复杂的事情。

但是,在遇到复杂的案件全新的领域,在别人都找不到判例的时候,明星总能既有领域和新兴领域结合在一起,找到可以适用的判例。

在英美法系,判例和成文法具有同等效力。

案件越是复杂,法理研究和判例的选定,就越是重要。

通常情况下,非诉讼律师在一个律所的地位,会比诉讼律师要低一些。

非诉讼律师会被认为是在做一些文书工作。

律所的实习生也都是从做文书工作开始的。

这就造成了很多人,会把非诉和律师助理联系在一起。

但明星做的都是“开创性”的文书工作。

一仌擅长的是英美法系,代理的都是跨国或者境外官司。

明星负责给原本看起来不可能赢的官司,找到有利的判例。

可以说,明星的工作,直接决定了一仌起诉或者应诉的方向。

这也是为什么。

一仌的实际掌舵人,是“名不见经传”的明星,而不是名声在外的段玉。

这更是为什么,同为合伙人的段玉,对明星的位置一点意见都没有。

明星在北大的导师也和史一从一样,是法学泰斗。

他在北大的时候,主要的研究方向,是大陆法系。

没有人知道他为什么后来改了研究方向。

但他确实工作之后,接的都是和英美法系有关的案子。

总而言之言而总之,不管是哪个法系,都是明大状擅长的。

还在念书的时候,明星就在国际顶级期刊发表了超过六十篇论文。

其论文质量和数量,远远超过大部分的教授。

毕竟,两篇国际顶级期刊的论文,就够评教授了,明星直接超了三十倍。

明星能成为北大的传奇,和发表论文的级别和数量,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。

看看明师兄发表的论文,再看看自己,连个毕业要求的普通核心期刊论文都发布出去。

喊明星师兄的这三个小师弟,都是在被明师兄支配的恐惧下成长起来的律师。

见到本尊,难免都有些心理阴影。

在明星出现之前,尤鋆律师团的人,是感叹杀鸡焉用宰牛刀。

等见到了明星,就觉得,即便让他们拿牛刀,也不一定砍得动。

明星从来没有亲自下场打过官司,是无可争议的事实。

不管是在境内还是在境外打官司,明星确实从来都不上庭。

但这并不是他没有上庭的资格,而是他自己不愿意。

个中的原因,连同为一仌合伙人的段玉,都不甚清晰。这个奇怪的事实,甚至都成了,在被明师兄支配的恐惧中成长起来的,这一群师弟师妹们,茶余饭后的谈资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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